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的通知。首輪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限將陸續期滿,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局令第10號)等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相關工作要求。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規定,延期換證可采用申請資料審查方式或現場條件審查方式。
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省部屬企業:
首輪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限將陸續期滿,為切實做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工作,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局令第10號)等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就有關延期換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延期換證對象
(一)首次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企業。
危險化學品生產指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其最終產品或者中間產品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的生產活動;或醫藥化工企業將危險化學品作為化工合成過程中的溶劑或助劑并回收的活動。
(二)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在同一廠區地址的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下屬企業。
(三)以危險化學品儲存為獨立法人單位的倉儲企業參照本《通知》換證。
二、延期換證的申請程序和資料要求
(一)延期換證的申請程序。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辦理換證的生產企業,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發證機關(省安全監管局)提出換證申請。換證申請須分別經由縣(市、區)和市安全監管局審核并在換證申請書上簽署審核同意報送意見后,隨同換證其他申請文件、資料報省安全監管局受理窗口(省部屬企業直接由市級安全監管局審核,同意后報送省局受理窗口)。
所有企業的延期換證申請在報送紙質申請材料的同時,還需通過“浙江省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網上報送電子申請材料。
(二)延期換證的資料要求。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延期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提交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1.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書(一式2份);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制件);
3.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
4.浙江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批準證書副本(復制件);
5.危險化學品企業“一書兩證”或相關規劃建設證明材料;
6.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復制件);
7.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清單;
8.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制件);
9.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相關資格培訓及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10.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
11.具相應資質評價機構出具的、并在有效期內的《安全評價報告》;安評報告有整改意見的,須提交評價機構逐條明確的、已落實整改的確認意見書和安全現狀結論;
12.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取證后企業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報告;
14.國家級或省級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須提交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延期換證申請書;
以上材料(除申請書、評價報告、安全生產總結報告和免予現場審查申請書外)須按順序編制目錄、裝訂成冊。
三、延期換證的審查及發證
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管局令第10號)規定,延期換證可采用申請資料審查方式或現場條件審查方式。
(一)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的審查
申請企業在首次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實施辦法》第25條規定的條件,且為國家級、省級安全標準化達標的企業,視為現場審查符合條件;所提交的申請文件、資料,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辦理換證手續。
(二)對其他企業的現場審查
對不符合免予現場審查條件的企業均要組織現場審查,現場審查工作由各市安全監管局組織實施。我局受理企業的延期換證申請后(查看“浙江省危險化學品行政許可管理系統”受理狀態),各市即可組織現場審查。
省安全監管局根據企業申報資料情況和現場審查結論對所有延期換證申請企業組織抽查,抽查企業數不低于申請延期換證企業總數的10%。
(三)發證
申請文件、資料經受理、審核或現場審查合格后,對決定批準換證的,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不符合安全條件和有關規定的,不予換證。
四、延期換證的相關資料說明
(一)危險化學品企業規劃行政許可證明
按照國家總局《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提交規劃行政許可證明的通知》(安監總廳[2006]15號)要求,危險化學品企業須持“一書兩證”,即建設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從我省仍至全國“一書兩證”實施情況來看,一些老的企業難以補辦,為此,對未能提供“一書兩證”的,要求企業提供土地所有權相關證明及當縣以上規劃行政部門出具的同意申請企業從事危險化學品活動的證明;對租賃用地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需提供建設規劃部門出具的同意在出租土地范圍內設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證明。
(二)工傷保險費繳存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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