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3.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4.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5.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合理的設備布局、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一、申請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證》新辦申請書;
2、營業執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經營者)及食品安全管理員的身份證;
4、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
5、經營場所布局流程圖;
6、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7、餐飲服務安全承諾書,注:現場填寫,經營餐飲類的,且經營場所小于50平方(包含50平方)需要提供;
8、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如果本人來辦理,就不需要提供)。
二、格式要求:
1、申請材料應當按照申請書格式要求,使用藍、黑色鋼筆或簽字筆準確、規范、完整填寫申請事項相關內容。申請材料可以打印,但簽字必須由本人書寫、不得打印。用4紙(圖紙除外)打印或復印好后,用抽桿夾裝好,不打孔、不裝訂;申請書一式兩份。
2、申請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注冊號、住所等填寫內容應當與營業執照一致,所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類別應當在營業執照載明的經營范圍內,且營業執照在有效期限內。
3、申證產品的類別編號、類別名稱及品種明細應當按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填寫。
4、與食品生產相適應的生產檢驗設施設備根據食品生產相關細則配置。
5、申請材料為復印件的,申請人應在提交的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簽署姓名和日期;申請材料每一頁應加蓋公章。
6、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封面、申請人聲明,應在申請人名稱處或每張右下角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7、申請人材料真實性聲明應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委托他人辦理申請的,須提供法人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名;(注: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由負責人簽名;不得由非本單位人員及中介機構代辦)。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
個體化不允許申請認證,即生產許可證的。
1.申請者應當具有企業組織形式;
2.申報的食品品種應屬于食品生產許可的范圍(注:食品添加劑、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酒精、白酒等食品在省食藥局申辦),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
3.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4.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5.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合理的設備布局、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6.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7.具有與申請生產許可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培訓、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等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原料驗收、生產過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個人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
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
先到當地質量監督局
? 上海鑫勵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備案號:滬ICP備17051098號-1 網站地圖 推薦專題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1085號華申大廈1603室 1202室
免費電話:400-018-0990 徐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