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又是怎么約定?注冊資本增加或者減少時候,又該如何處理。《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公司法》第八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自從公司法修改后,公司注冊資本改為認繳登記制度。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又是怎么約定?注冊資本增加或者減少時候,又該如何處理。下面小編為您簡單的介紹公司注冊資本。
自2014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多少?
《公司法》第八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注冊資本增加或者減少,應該怎么處理?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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